送風管道的檢驗技術要求:
送風管道必須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內部應光滑,其隔熱層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檢驗方法:現場查看。
系統風壓測定技術要求:
a)防煙樓梯間余壓值為40一50Pa。
b)前室、合用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封閉避難層(問)余壓值為25—30Pa。
檢驗器具:微壓計。
檢驗方法:聯動開啟任一加壓送風系統,用微壓計分別測試防煙樓梯間前室、封閉避難層等有關部位的余壓值,看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備用電源容量技術要求
控制器用備用電源供電,在正常監視狀態下工作8h后,當控制器容量不超過4個回路時,所有回路處于報警狀態;容量超過4個回路時,五分之一回路(不小于4個回路,但不超過30個回路)處于報警狀態,控制器應能正常工作30min。
檢驗方法:將控制器主電源斷開,使控制器在備用供電的條件下,處于正常監視狀態工作8h,然后按技術要求,用試驗器使一定數量的回路處于報警狀態,用計時鐘表記錄控制器的正常工作時間,觀察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當控制器正常工作30min時,切除聲報警信號,然后使原處監視狀態的任一回路處于火災報警狀態,觀察控制器的聲、光報警信號情況。
系統聯動試驗技術要求:
末端試驗裝置應設在每個分區不利點處,打開試水裝置時:
a)出水口的水色透明度與入口處一致,并無雜質。
b)試驗閥關閉,壓力表讀數應不小于0.05MPa。
c)試驗閥打開,壓力表讀數應不小于0.05MPa。
d)水力警鈴應準確發出報警信號。
e)壓力開關接通,消防中心顯示報警信號并啟動消防泵。
f)水流指示器動作后應準確輸出報警電信號。
g)主備泵啟動切換正常。
h)末端試水流量不應小于56L/min。
檢驗器具:通徑25mm快開試驗閥,0—0.1MPa壓力表,精度1.5級流量計。
檢驗方法:將試驗閥關閉,打開系統的末端泄水閥、使水流進入試驗管路,觀察壓力表上的壓力值,然后打開試驗閥,再觀察壓力表的壓力值,同時水力警鈴應報警,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應同時動作并啟動消防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