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煙口位置及功能 技術要求:
a)排煙口應設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且與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鄰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設在頂棚上的排煙口距可燃構件或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1m;排煙口距防煙分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
b)排煙口平時應處于關閉狀態,并應設有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可手動復位,其手動開啟高度符合要求。
c)當任一排煙口或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應能自行啟動。
檢驗器具:0一50m卷尺。
檢驗方法:現場查看并試驗。
消火栓管網技術要求:
a)高層建筑室內消防給水的進水管不應少于兩根,人防工程的進水管宜采用兩根。當其中一根發生故障時,其余的進水管應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和水壓力的要求。
b)閥門應經常開啟并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c)消防用水與其它管道合并用時,當其它用水達到大流量時應能保證消防用水量。
d)消防豎管的直徑應按通過的流量計算確定,但高層建筑不應小于100mm;低層建筑每根豎管直徑應按不利點消火栓出水量計算。
e)室內消火栓系統應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分開設置,有困難時,可合用消防泵,但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報警閥前(沿水流方向)必須分開設置。
檢驗方法:用卡尺測量豎管直徑是否符合規格要求,目測檢查其它管網設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裝技術要求:
a)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裝時,液流方向應與標注的方向一致。
b)環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裝坐標及標高的允許偏差為±10mm;其連接管道及附件的安裝必須嚴密;備用的環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并聯安裝在系統上。c)帶壓力儲罐的壓力泡沫比例混合器應整體安裝,并應與基礎牢固固定;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泡沫液的進口管道應與壓力水的水平管道垂直,其長度不宜小于1.0m;
壓力表與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進口處的距離不宜大于0.3m;平衡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整體垂直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壓力表應分別安裝在水和泡沫液進口的水平管道上,并與平衡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進口處的距離不宜大于0.3m。
d)管線式、負壓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吸液口與泡沫液儲罐或泡沫桶低液面的距離不得大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