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電源容量技術要求
控制器用備用電源供電,在正常監視狀態下工作8h后,當控制器容量不超過4個回路時,所有回路處于報警狀態;容量超過4個回路時,五分之一回路(不小于4個回路,但不超過30個回路)處于報警狀態,控制器應能正常工作30min。
檢驗方法:將控制器主電源斷開,使控制器在備用供電的條件下,處于正常監視狀態工作8h,然后按技術要求,用試驗器使一定數量的回路處于報警狀態,用計時鐘表記錄控制器的正常工作時間,觀察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當控制器正常工作30min時,切除聲報警信號,然后使原處監視狀態的任一回路處于火災報警狀態,觀察控制器的聲、光報警信號情況。
消防方面的要求
人工操作技術要求:電梯可進行現場和遠程人工操作,其功能應正常。
檢驗方法:實施對電梯的人工操作和消防控制室手動操作,查看電梯運行狀況,應能迫降到首層。
聯動功能技術要求:當發生火災時,電梯應自動迫降至首層,消防電梯處于使用狀態。
檢驗方法:火災確認后,檢查電梯是否能降至首層。
信號反饋功能技術要求:當實施對電梯的控制及聯動功能時,火災控制器應接收其反饋信號。
消防控制柜技術要求:
a)提供消防控制柜型號、規格及合格證,其控制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b)控制柜的文字符號和標志應明顯、清晰。
消防控制室的設置技術要求:
a)消防控制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b)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c)消防控制室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
d)消防控制室內應有顯示被保護建筑的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等。
e)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風管,在其穿墻處應設防火閥。
f)消防控制室內嚴禁與其無關的電氣線路及管道穿過。
g)消防控制室應設應急照明裝置,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h)消防控制室的溫、濕度應滿足所放設備對環境的要求。
檢驗方法:現場查看消防控制室設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測量室內溫度、濕度及照度。
消防水泵
a)系統使用的水泵(包括備用泵、穩壓泵)銘牌的規格、型號、性能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有產品合格證和質量檢測技術資料。
b)設備應完整、無損壞及腐蝕等。
c)當水泵軸功率大于17Kw時,安裝時宜采取減震措施;若泵房單獨設立,水泵能夠正常運行,且運動振動不影響周圍環境時,可不采取減震措施。
d)與動力機械應直接連接。
e)應保證在5min內開始工作。
f)應設備用電源,主電源斷開,備用電源應自動投入運行。
g)消防給水系統應設消防備用泵,其工作能力不應小于其中一臺消防工作泵。且主泵停止運行,備用泵應能自動切換運行。
h)消防泵手動按鈕啟動,消防控制中心應顯示信號并啟動消防泵。
i)應采用自灌式吸水,或采用其它迅速、可靠的充水設備。
j)吸水閥離水池底的距離不應小于吸水管管徑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