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安全要求
選層廣播功能技術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可把火災事故廣播控制在選定的樓層(區域)內。
檢驗方法:在消防控制室任選三位相鄰的樓層或區域進行火災應急廣播。
消防控制室與設備間的通話技術要求:對講電話功能應正常,語音清楚。
檢驗方法:在消防控制室與設備間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消防控制室電話插孔試驗技術要求:手動報警按鈕處宜設對講電話插孔,通話功能應正常、語音清晰。
檢驗方法:在設置對講電話插孔的場所,與消防控制室進行通話試驗。
技術要求: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向當地消防部門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或無線報警子站。
消防水泵
a)系統使用的水泵(包括備用泵、穩壓泵)銘牌的規格、型號、性能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有產品合格證和質量檢測技術資料。
b)設備應完整、無損壞及腐蝕等。
c)當水泵軸功率大于17Kw時,安裝時宜采取減震措施;若泵房單獨設立,水泵能夠正常運行,且運動振動不影響周圍環境時,可不采取減震措施。
d)與動力機械應直接連接。
e)應保證在5min內開始工作。
f)應設備用電源,主電源斷開,備用電源應自動投入運行。
g)消防給水系統應設消防備用泵,其工作能力不應小于其中一臺消防工作泵。且主泵停止運行,備用泵應能自動切換運行。
h)消防泵手動按鈕啟動,消防控制中心應顯示信號并啟動消防泵。
i)應采用自灌式吸水,或采用其它迅速、可靠的充水設備。
j)吸水閥離水池底的距離不應小于吸水管管徑的2倍。
噴頭與梁邊距離技術要求:
a)噴頭濺水盤布置在梁側附近時,噴頭與梁邊的距離不得小于表5的規定。
b)噴頭的安裝要牢固,無污損現象。
檢驗方法:分別測量噴頭中心線至梁邊距離A和噴頭濺水盤上表面至梁底邊距離B2,與上表的規定比較是否滿足要求。
噴頭濺水盤與吊頂(天花板)、樓板、屋面板的距離技術要求:不宜小于75mm,并且不宜大于150mm。
檢驗方法:用鋼卷尺按圖示方法測量。
噴頭與隔斷墻的水平及垂直距離技術要求:噴頭與隔斷的水平及垂直距離應符合規定。
檢驗方法:用鋼卷尺按上圖和上表的規定測量噴頭濺水盤與隔斷墻的水平及垂直距離。